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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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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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说明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
关于改进完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类别划分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
